第一、師承人員出師考核方式
(一)出師考核包括臨床實踐技能考核和綜合筆試。
(二)出師考核的臨床實踐技能考核,采取基本操作與臨床答辯的方式;出師考核的綜合筆試,采取閉卷考試方式。
第二、師承人員出師考核內容
1、臨床實踐技能(臨床實際本領)考核范圍
(1)基本操作
中醫四診、針灸、推拿、拔罐、常見急癥針灸技術應用等中醫臨床技術。
(2)臨床答辯
①中醫基本理論知識(含中醫經典有關內容);
②中藥的功效、應用、用法用量、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識;
③中醫臨床常用方劑的功效醫|學教育網整理、主治、組方原則、配伍意義、臨床應用等基礎知識;
④對指導老師學術思想、臨床經驗和技術專長的掌握水平以及應用能力。
2、綜合筆試測試范圍
(1)中醫基礎理論、中醫診斷學及中醫經典著作等相關知識;
(2)中藥的功效、應用、用法用量、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識;
(3)中醫臨床常用方劑的功效、主治、組方原則、配伍意義、臨床應用等基礎知識;
(4)臨床常用腧穴的定位、主治、刺灸法、臨床應用等基本知識;針灸科常見病證的辨證、治法、處方、操作等知識;
(5)中醫內、外、婦、兒科常見病證的病因病機、理法方藥等知識。
師承出師考核實施方案由各地區省級中醫藥、民族醫藥管理部門參照本實施方案制定,并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審定批準后施行。詳細的政策及內容可咨詢:029—33570282